1、通过展现形象本身,让观众产生对品牌形象的联想。这时候,品牌形象代言人是“被展现形象,”他(她)对产品的具体功能特征介绍的不多,甚至没有介绍,主要是充当消费者的角色,把产品的特征具体化,体现产品定位,将形象定位于喜爱自己的特定消费者群体,强化品牌效应,引导消费时尚。这一作用体现了“品牌形象代言人”的本源涵义。
2、传播产品的具体功能。通过品牌
形象代言人的语言、动作来直接说明产品的具体功能特征、能给消费者带来的利益。这时候,形象代言人充当的是传播者的角色,他(她)主要通过“说”或“演”来传达吸引消费者的产品信息,而他(她)自身“形象”传达的信息是为了证明前面信息的“可靠性”、“可信性”。当然,在利用品牌形象代言人进行传播的过程中,这种作用始终会有所体现,只是强弱程度不同而已。
3、增加品牌权益。品牌形象代言人主要作用是广告宣传。广告除了促进销售的作用,更是在为积累品牌资产投资。品牌价值作为一种无形资产,来源于品牌联想及专利、商标等独有资产。品牌价值是以消费者心目中的品牌形象为基础的,企业为了塑造品牌形象所推出的代言人一般是社会名人,他们或许是演艺明星,或许是体育明星,总之知名度很高,并有不同程度的美誉度。由这些名人来介绍品牌,就能够吸引公众的注意力,使消费者意识到这些品牌的存在,有利于扩大品牌知名度。
4、形成品牌识别。品牌识别是一个系统,“品牌
形象代言人”的形象则是一个一个直观的,很容易辨认的“联想物”,形象鲜明而独特,这种“联想物”是有形与无形的结合,是区别于其他品牌的重要标志。因此,易于形成品牌识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