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同一代言人同时代理了多家同类品牌,由于产品的相似性,消费者难免会互相混肴,致使企业花钱为他人做嫁衣。另一方面,如果同一代言人同时代理了不同类别的品牌,也要考虑到其它类别品牌的档次及品质。以免因同一
明星代言品牌过多而分散关注的焦点,或因代理有低档品牌致使累及自身品牌形象。所以,企业在选择形象代言人时要注意,如果是已经代理了同类品牌就不要再进行选择;如果还没有代理同类品牌,就要在合同中注明,要求其不得在合同期内代理同类品牌。同时由于代言人可能会同时代理非同类中的其它品牌,也要事先对其肖像使用权,使用范围、使用区域及使用年限进行确认,避免落入花钱请明星,却在使用中处处受到限制的陷阱。
三、明星的价值及定位能忠实的表达品牌核心价值及定位。
品牌代言人是表达品牌核心价值,支持品牌形象,并代表品牌与目标消费者进行沟通的工具。代言人和
明星经纪人的选择必须能忠实地代表并表达出品牌的核心价值、定位及策略。明星要有与品牌相称的知名度,明星的个人特质要与品牌特质相符合。只有这样才能让品牌迅速切入目标消费群,抢占消费者心智,并得到最大化的传播。